近日
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、云南省教育厅
(资料图片)
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
《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
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》
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
《实施意见》以加强退役军人教师人才培养为着眼点,支持有条件的省、州(市)属高校优化招生结构,积极扩大云南省师范类学科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、专升本招生计划。
《实施意见》畅通了退役军人任教发展通道,明确实施专岗招聘,各州(市)、县(市、区)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统筹,每年在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时,可提供部分岗位,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,可将招聘计划纳入各地定向招聘退役士兵计划中统筹。
来源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
责任编辑 易科彦
责任校对 朱丽
主编 严云
终审 编委 刘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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